「成功在望」獎勵計劃-條款及細則

參加者須知

  1. 參加者必須為本學年就讀中三至中六的香港全日制中學學生。
  2. 未曾參與成功在望獎勵計劃者優先
  3. 每位參加者只可報名一次,所有重複申請一律視作無效。請參加者在遞交報名表格時,核對提交的資料是否正確。
  4. 參加者是在自願的情況下提供其個人資料,若未能正確提供所需資料,或所提供的資料不真確、不完整、不清楚或有任何遺漏,以致香港青年協會無法聯絡參加者及處理有關之申請,香港青年協會有權取消該申請。

  5. 活動條款

  6. 參加者必須出席「未來職業.科技導航?」研討會及提交「夢想計劃書」(計劃書),方為完成第一階段。
  7. 參加者「計劃書」須為參加者本人的原創作品,同時沒有抄襲成份或侵犯他人權益(包括版權)。參加作品如有違反版權條例,香港青年協會概不承擔有關責任。
  8. 所有參加者提交的「計劃書」將不獲退還。
  9. 各階段的入圍結果以主辦機構的最後判決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
  10. 香港青年協會將擁有所有「計劃書」的版權。
  11. 香港青年協會有權將「計劃書」作非牟利之用途,並有權修改、使用、複印及派發作品全部或部份內容而毋須取得作者的同意及繳付任何費用。
  12. 有關「獎勵金」的發放程序及細則,將由香港青年協會另行通知得獎者。
  13. 香港青年協會保留隨時修訂規則及其他安排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香港青年協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14. 活動拍攝

  15. 香港青年協會將拍攝部分活動情況,以作宣傳及推廣之用,相片及片段將用於報章、雜誌、電台、網站、手機應用程式、電郵、戶外廣告等。香港青年協會亦會邀請部分參加者以文字、聲音、影像等形式分享參加感受。

  16. 私隱條款

  17. 是次活動所收集及保存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姓名、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絕對保密,其目的及用途如下︰
    i.
    處理是次活動的申請、安排出席、進行意見調查及統計研究、宣傳及推廣香港青年協會的服務等。但在未經參加者同意下,香港青年協會不會就上述目的使用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18.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及22條及附表1的第6原則,參加者有權要求查閱其個人資料及更正有關資料,以及要求獲得一份該等資料記錄的複本。參加者如欲查閱及更正其個人資料,請與香港青年協會聯絡。
  19. 香港青年協會將以電郵、電話及 / 或手機短訊聯絡參加者有關活動的詳情及安排。